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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志愿者是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2008北京奥运会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工作,为了更好的普及和推广志愿者理念,赋予其更多的内涵,宣传推广普通的志愿者,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奥运志愿者博客征文。如果你也有讲述志愿者如何克服困难,挑战自我,在志愿者工作中如何完成不可能的任务的故事及体会,那么请按照下面的方式提交带着您创意与智慧的作品,你就有机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

   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
    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
   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
    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
    北京志愿者协会
   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官方网站
    搜狐网
    北京电视台
   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
    《北京青年报》
    《竞报》
    BV2008网站
    青檬网络电台

投稿起止时间:2007年10月1日-2008年1月31日
网友投票截至:2008年1月31日
获奖名单公布:2008年2月29日

(一)奖项设置及奖品:

一等奖(1名):奥运会志愿者徽章+微笑圈一套+价值1500元的手机+奥运志愿者积分100分
二等奖(3名):奥运会志愿者徽章+微笑圈一套+价值700元的shuffle+奥运志愿者积分80分
三等奖(5名):微笑圈一套+价值300元的奥运T恤+奥运志愿者积分50分
优秀奖(10名):微笑圈一套+价值30元的狐狸+奥运志愿者积分30分

(二)评奖规则:

1、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领导、有关专家、及体育明星构成。
2、入围评选:从2007年10月1日-2008年1月31日由广大网民对大赛作品进行投票,根据投票数进行排名。根据网络投票的情况选出前50名作品。(为防止刷票,网民必须注册拥有志愿者ID才能进行投票)
3、最终评奖:由评选委员会为入围的作品逐个评分。评选委员会将从博文立意、文字水平、志愿者精神以及故事性四个方向进行评分,在结合网络投票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。(根据实际情况可稍有变动,但会提前在本页告知)

(一)参赛对象:

全体为奥运会做贡献的志愿者,且具有志愿者id的用户。

(二)参赛方式:

参赛者通过"我是志愿者网站"(http://volunteer.2008.sohu.com)注册(必须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),并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地址上传至该网站。

(三)作品基本要求:

1、参赛作品应符合相关法律;
2、参赛作品必须为志愿者本人原创作品,杜绝抄袭,避免雷同作品。已出版或媒体上的作品不具参赛资格;
3、围绕志愿者为主题,讲述志愿者的故事,包括服务经历和感受等;
4、文章要求言简意赅、富有寓意,字数不少于500字。

(四)参赛细则:

1、参加本次活动请遵照此细则规定上传作品;
2、请自行保留原文电子版备用;
3、参赛作品标题格式请使用"[我是志愿者?没有不可能博客征文大赛]XXXXX",否则视为无效作品;
4、参赛作品字数不得少于500字。
5、作品都必须提交到搜狐博客,并且提交链接。

(五)版权说明:

1、所有参赛作品均免收参赛费及报名费。
2、参赛稿件必须是个人或团体原创作品,同一参赛者可以参加提交多篇作品,参赛者应拥有其著作权,其作品不得侵犯他任何人权益,如为代理人参赛,应拥有相关授权证明。参赛作品如出现版权纠纷,责任由投稿者自负。
4、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方享有的使用、发布和宣传的权力;无须另行征得作者同意,亦无须另行支付稿酬。
5 、同时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可信。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评选、颁奖,均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。
6、如作品经评选后获奖,按奖项设置领取奖金和奖品后,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
1、2008年2月29日将会在活动相关专题(http://volunteer.2008.sohu.com/flash)及本帖后公布获奖人员名单,届时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单独提醒,请大家收藏本页并持续关注(根据实际情况可稍有变动,但会提前在本页告知);
2、获奖人员名单公布后请获奖人员及时与搜狐公司联络,将获奖ID以社区留言的方式将个人信息——“姓名、电话、身份证号码”告知楚瑜(登录后点击后面的链接直接留言:zhaochuyu@sohu.com),如果7日内未发送个人信息,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,如果遇到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个人信息未能按时发送,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1、本次博客征文大赛活动作品一旦被选用,所有权著作权均归属主办单位所有,所有参赛作品,活动结束后,不再退还所有资料,敬请理解;
2、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