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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志愿者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石。2008年,志愿者的微笑就是北京最好的名片。为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,传播志愿服务理念,让更多的人借助网络亲身感受到志愿服务为生活注入的积极元素,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志愿服务、城市美化建设、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来,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奥运志愿者FLASH设计和DV作品。我们期待着您的参与和您的作品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祖国争光,为奥运添彩。

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
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
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
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
北京志愿者协会
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官方网站
搜狐网
北京电视台
北京人民广播电台
《北京青年报》
《竞报》
BV2008网站
青檬网络电台
  大赛主题:"微笑北京*志愿奥运"志愿者flash,dv设计大赛
  本次活动征选作品分为两大类:flash作品和dv作品

投稿起止时间:2007年8月13日——10月20日
网友投票截至:2007年10月20日
获奖名单公布:2007年10月30日

(一)奖项设置:

本次活动将对flash作品和DV作品进行分别评选:

1、FLASH作品类设大奖1名和4个分项奖,分别是“志愿先锋”奖、 “志愿故事”奖、“原创角色”奖、“快乐互动”奖。
2、DV作品类设大奖1名和4个分项奖,分别是“最佳摄影”奖、“最佳导演”奖、“最佳创意”奖、“最佳剧情”奖。

(二)奖品:

1、flash作品类奖品设置:
大奖1名:联想天逸F4(祥云火炬图案)笔记本电脑一台+奥运志愿者100个积分
四个分项4名:三星奥运手机一部+奥运志愿者80个积分
优秀奖5名:阿迪价值500元的奖品+30个积分
入围奖20名:搜狐大狐狸+10个积分
2、DV作品类奖品设置:
大奖1名:联想天逸F4(祥云火炬图案)笔记本电脑一台+奥运志愿者100个积分
四个分项4名:三星奥运手机一部+奥运志愿者80个积分
优秀奖5名:阿迪价值500元的奖品+30个积分
入围奖20名:搜狐大狐狸+10个积分
(以上实物奖励为税前金额,税由获奖者自理)

图片仅供参考,奖品以实物为准。

(二)评选规则:

1、评选委员会由艺术和技术专家以及奥组委领导构成 查看FLASH大赛评委资料  查看DV大赛评委资料
2、评选流程:从8月13—10月20日由广大网民对大赛作品进行投票,根据投票数进行排名。根据网络投票的情况选出flash作品类和DV作品类各前50名作品。(为防止刷票,网民必须注册拥有志愿者ID才能进行投票)
3、最终评奖:由评委团,为入围的作品逐个评分并将其划分到四个分项中去。算出该作品的评选委员会的分数,再加上网络投票数,其中评委打分和网络投票各占50%成绩,两者成绩相加进行排名选出各个领域的获胜作品,若得票相同则由评委为相同得票作品再次投票,得票多者进入下一轮评选,每位评委的评选结果将在论坛公布。
4、特别优秀的作品,即在以上四个分项中都表现出色的作品,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可推荐为大奖,若有多幅作品,则也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,具体操作同上。
5、评分标准:

专家从创意、故事性、视觉美感、音乐及音效以及虚拟人物(FLASH)/实际人物(DV)形象五个方向进行评分,在结合网络投票决出大奖和四个分项奖,同时评出5位优秀奖;以及20位入围奖(根据实际情况可稍有变动,但会提前在本页告知)

FLASH“酷炫奉献”奖是评选视觉效果最佳的作品;

FLASH“感人故事”奖是评选故事性最强最好的作品;

FLASH“快乐互动”奖是评选最具互动性,具有FLASH小游戏的作品;

FLASH“原创角色”奖是评选最佳虚拟志愿者形象;


DV“最佳摄影”奖是评选拍摄作品质量最好的作品;

DV“最佳导演”奖是拍摄的作品中剪辑、情节编剧、展现以及人物编排最佳的作品;

DV“最佳创意”奖是整个作品最具创意、创新、故事情节最有新意的作品;

DV“最佳剧情”奖是作品中剧情最好,故事性最强的作品。


(一)参赛对象:

国内所有喜欢FLASH制作的爱好者和DV爱好者;且具有志愿者id的用户。

(二)参赛方式:

参赛者通过“我是志愿者网站”(volunteer.2008.sohu.com)网络作品大赛专题网站注册(必须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),并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及源文件上传至该网站。
作者提交自己的作品后,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方在大赛页面上行展示,审核标准参照基本要求。

(三)规格要求:

原创性: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创新性:参赛作品必须为大赛截稿日期前未参加过其他同类比赛的作品,如抄袭或已经在同类比赛中投稿的参赛作品,一经过发现,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的评奖资格。

(四)作品要求:

1、参加本次活动请遵照“网络作品大赛思路及版权说明”之规定上传,发布“作品”及“作品说明文字”;
2、FLASH作品为SWF文件,画幅比例为长×宽(640×480px,长度为30秒以上)。除游戏以外。
3、DV作品为WMA文件。
4、请自行保留原始高精度设计稿件等原文件,包括原始图,素材,效果图等备用;
5、FLASH作品中必须含有一个或一组虚拟志愿者形象;
6、参赛作品标题格式请使用“[搜狐奥运志愿者闪·拍作品征集]XXXXX”,否则视为无效作品;
7、作品中声音效果由作者自行配置,但所选曲目或歌曲以及原创作品必须积极向上,内容健康;
8、作品中可选择出现奥运志愿者LOGO或阿迪达斯LOGO,LOGO不可以做整体变形处理;
9、FLASH大赛作品根据作品截取一幅能够体现作品概貌的JPEG图片,大小为(130 ×90px),此图片将作为作品封面出现在评选网页上。
10、DV大赛作品不得是已经在电视台公开播出过的节目内容,但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。

1、2007年10月30日将会在活动相关专题(http://volunteer.2008.sohu.com/flash)及本帖后公布获奖人员名单,届时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单独提醒,请大家收藏本页并持续关注(根据实际情况可稍有变动,但会提前在本页告知);
2、获奖人员名单公布后请获奖人员使用获奖ID以社区留言的方式将个人信息——“姓名、电话、身份证号码”告知楚瑜(登录后点击后面的链接直接留言:zhaochuyu@sohu.com),如果7日内未发送个人信息,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,如果遇到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个人信息未能按时发送,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及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、所有参赛作品均免收参赛费及报名费。
4、参赛稿件必须是个人或团体原创作品,同一参赛者可以参加提交多幅作品,参赛者应拥有其版权;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的版权,其作品没有侵犯其他任何人权益;如为代理人,应拥有授权证明。参赛作品如出现版权纠纷,责任由投稿者自负。
5、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方享有的展播发布和宣传使用权;无须另行征得作者同意,亦无须另行支付稿酬。
6 、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组办者评选、颁奖,组办者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。同时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可信。
7、 摄影参赛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形象的肖像权等问题由个人负责,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作品提交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。
作品经评选中选,按奖项设置支付奖金和奖品,其版权归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所有。

1.本次奥运志愿者网络作品大赛活动所收集到的资料,所有权著作权均归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所有,活动结束后,不再退还所有资料,敬请理解。
2、获奖结果经法律公证后在volunteer.2008.sohu.com/flash刊登发布,敬请关注。
3、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志愿者部所有。

主办单位

承办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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